各部门、单位:
为了做好2017年度我校级青年教师科研基金项目立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各部门、单位积极组织人员申报。
一、申报条件及对象
1、本年度青年教师科研基金项目申报类别分为一般项目、教育教学研究专题项目。
2、一般项目实行限項申报,各行政部门限报1项、各教学单位限报2项。
3、为促进科研服务教学工作的开展,本次校级青年教师科研基金项目设立教育教学专题项目,希望广大教师及管理人员,踊跃申报。该项目实行不限项申报。
4、校级青年教师科研基金项目面向中级以上职称或具有硕士及以上学历、年龄在35周岁以下的在职青年教师。有在研的校内外研究项目的负责人不得申报本年度的一般项目。项目负责人承担的校内外项目未能按时完成或被管理部门中止的两年内不得申报。校级项目研究周期不得超过2年,结题时提交成果的形式必须与申报书一致。
5、本次校级青年教师科研基金项目申报有学生参与的项目,在同等条件下优先立项。
二、申报程序
1、申请者需要填写《齐鲁师范学院青年教师科研基金项目申报书》,申报书可在附件中下载。
2、请各部门、单位务必于2017年4月17日前将电子版申请书和汇总表发送至科研处邮箱:keyanchu1214@163.com,并报送纸质版申请书26份和单位汇总表1份(加盖部门公章)至科研处,请各单位认真组织,统一报送。
3、联系方式:申报自然科学类项目联系人:柴振光,请致电66778398,实验楼B213室;申报人文社科类项目联系人:郭百灵,请致电66778399,实验楼B211室。
三、结题要求
申请以论文结题的,至少发表论文2篇,其中在我校规定的E级以上刊物上公开发表1篇学术论文;以专著结题的,个人撰写字数不低于10万字(尚未出版的需提供出版社出版合同或出版意向书);以研究报告结题的,个人撰写字数不低于3万字,并且需至少公开发表1篇相关学术论文;以应用软件结题的,需出具使用单位使用效益证明。
科研处
2017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