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山东省艺术科学重点课题管理办法(暂行)》规定》和工作安排,定于近期对山东省艺术科学重点课题进行结项工作。
一、结项范围。
2018年之前(含2018年)立项的山东省艺术科学重点课题项目。
二、项目鉴定可采用专家会审、通讯评审等形式。鉴定专家组由5位以上(含5位)具有高级职称的同行业专家组成,本单位专家不得超过2人。
三、课题承担者需提交材料:
1、课题申报书;
2、立项证书复印件;
3、未按时完成项目需提交延期申请;
4、项目研究报告等成果资料(结题成果严格按照申请时申请书中填写的结题形式);
5、《山东省艺术科学重点课题鉴定结项证书》
注:以上材料按照顺序装订成册三份(省协会、科研处、课题组各存档1份)
请各课题负责人按照规定格式要求,将立项书、申请书、变更表、鉴定结项证书、研究报告等装订成册(一式3份,研究报告原则上不少于2万字)、汇总表加盖公章于11月5日前由所在部门统一报送科研处,以上所有材料电子版发送科研处邮箱,邮件注明XX部门省艺术科学项目结题材料。
联系人:陈婷
联系电话:66778399
电子邮箱:keyanchu1214@163.com
地址:实验楼B2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