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山东省艺术科学重点课题管理办法(暂行)》规定和《山东省艺术科学重点课题鉴定结项程序》,我校结题程序请参照以下内容施行。
一、2020年之前立项需要提交的材料(含2020年)
(一) 纸质材料
1.课题申报书;
2.立项证书复印件;
3.延期完成项目申请结题需提交延期申请;
4.项目研究报告等成果资料(结题成果严格按照申请时申请书中填写的结题形式);
5.《山东省艺术科学重点课题鉴定结项证书》(鉴定专家组由5-7位(含5位)至少来自3个单位具有高级职称的同行业专家组成,一般每个单位专家不得超过2人,专家签字处需手写签名)
注:以上材料按照顺序胶装成册2份。
(二)材料汇总
以上材料电子版打包以“省艺术重点课题结题+齐鲁师范学院XXX”命名,另需填写附件中汇总表交由所在单位统一汇总后发送至科研处邮箱,提交胶装结题材料2份,盖章后的纸质汇总表1份。
二、2021年之后立项的课题如需办理结题需完成以下工作(含2021年立项)
(一)填写相关材料并完成平台结题程序
1.课题负责人填写并扫描本通知附件中《山东省艺术科学重点课题鉴定结项证书》(鉴定专家要求同上,课题负责人和鉴定专家需手写签名,无需盖章)。
2.完成平台结题程序。平台网址:http://47.94.228.190/seller/login/?roletype=2(进入平台,点击左侧“项目管理”--“立项项目”--“申请结项”)填写完整并且在第四步将签字后的鉴定结项证书和研究报告(结项证书在前,合并成一个PDF)上传到证明材料,之后请关注系统内学校审核状态,如需修改请及时完成,以免错过当批次申报。
(二)汇总表
通过系统初步审核的负责人填写附件中汇总表交由所在单位统一汇总发送至科研处邮箱,提交盖章后的纸质版汇总表1份。
三、受理时间
该课题每年可提交两次结题申请,请根据课题进展情况安排结题事宜,将相关纸质材料和电子材料提交科研处,之后不再单独发结题通知,请各项目负责人参照本通知做好结题工作。
第一批:每年3月6日至3月14日,逾期不再受理。
第二批:每年11月6日至11月14日,逾期不再受理。
联系人:陈婷
联系电话:66778399
电子邮箱:keyanchu1214@163.com
地址:1号实验楼B2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