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山东省艺术科学重点课题管理办法(暂行)》规定》和工作安排,定于近期对山东省艺术科学重点课题进行结项工作。
一、课题承担者需提交材料:
1、课题申报书;
2、立项证书复印件;
3、延期完成项目申请结题需提交延期申请;
4、项目研究报告等成果资料(结题成果严格按照申请时申请书中填写的结题形式);
5、《山东省艺术科学重点课题鉴定结项证书》(鉴定专家需具备高级职称,一般来自3个单位,每单位不超过2人,共5-7人,课题组成员包括顾问不得担任本课题鉴定专家)
注:以上材料按照顺序装订成册2份。
二、材料要求
请各课题负责人按照规定格式要求,将立项书、申请书、变更表、鉴定结项证书、研究报告等装订成册(一式2份,研究报告原则上不少于2万字)、汇总表加盖公章由所在部门统一报送科研处,以上所有材料电子版发送科研处邮箱,邮件注明XX部门省艺术科学项目结题材料。
因疫情原因,报送时间暂定3月底,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联系人:陈婷
电子邮箱:keyanchu1214@163.com